深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局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辅助岗位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辅助岗位雇员2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教育.局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辅助类)》(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三、报考时间和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教育类)。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755-82105535
四、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待定)。
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网上下载);
2.户口本、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不接受报考;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4.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5.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人事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3.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者缺一不可)。
4.面试完成后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体检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教育局在体检结束的15天内完成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经报市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市教育局将拟雇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八、聘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07年10月1日,最高年龄35岁指1972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二)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为2007年10月1日。
(三)雇员的有关工资待遇请参考《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7〕65号)。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教育局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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